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叶旭东发布时间:2023-05-24浏览次数:62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号)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保〔2023〕10号)的相关要求,市教委已经启动2023年度上海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对学校实验室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知如下:

1.各学院需深刻认识此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2.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项目表(2023年)》(附件1),组织对本学院各类实验实训室进行自查。要集中力量细化措施,抓紧梳理风险隐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和任务清单,确保专项排查整治有力落实。

3.各学院自查结束后,学校将组织抽查。对自查自纠工作未到要求、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学院,将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4.请各学院于4月17日前,提交《实验室安全自查及整改报告》(附件2),纸质稿经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我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yexd@sdju.edu.cn。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docx

    2.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及整改报告.doc

    3.沪教委保〔2023〕10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