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中心):
为做好2020年寒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及假期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现将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寒假前的安全隐患自查工作
2020年1月8日之前,各二级学院应当对职责范围内实验室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形成闭环。
二、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一)各二级学院(中心)分管领导、实验中心负责人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及相应级别的安全责任人,一定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指定专人负责假期内实验室安全工作,定期巡查。
(二)假期中不使用的实验室,应当做好水、电、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相关安全防护和封存工作。
(三)假期中需使用的实验室,所在二级学院(中心)明确专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严禁在实验室内违规使用电器、饮食和留宿,保证实验过程不离人。
(四)根据附件《假期用实验室名单》(见部门下载中心)相关要求,登记假期使用实验室情况表并在1月8日之前交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请各二级学院(中心)按照通知要求, 做好相关工作。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也将在1月8日~9日学校安全大检查之际,会同有关部门对全校实验室做安全抽查。
联系电话:38223139
联系人:李老师 胡老师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