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签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的通知

发布者:叶旭东发布时间:2024-03-27浏览次数:39

各二级学院中心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压实安全责任,增强底线思维、红线意识,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上海电机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构建由学校、学院、实验室组成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三级责任体系,明确安全责任落实防范措施,现组织各学院(中心)签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

1.学校层面

由校(领导)与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2.院系层面

由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与所属实验中心负责人、各实验室负责人、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实验室管理人员、研究生导师、研究生以及其他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师生员工等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参见附件1)。

二、相关要求

1.责任书签订年限为一年一签,起始时间:2024331-202541日。

2.完成学校层面责任书的签订(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学校领导签字由实验室管理处统一组织);

3.组织学院完成院系安全责任书的签订,院系层面的责任书签订应落实到每间实验用房相关责任人及使用群体,不留死角。

3.学校层面责任书(工业中心A301领取)一式三份,一份留存校领导、一份留存实验室管理处,另一份留存所在学院,根据责任条款履行职责。院系层面责任书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留存所在学院,一份留存实验中心,一份留存签约人,根据责任条款履行职责。

三、材料提交

请于412日前完成责任书签订工作,并将学校层面责任书、院系层面责任书签订汇总表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实验室管理处备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叶老师 38223236

地点:工业中心A301

附件:1.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院系层面)

2.责任书院系层面签订情况汇总



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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