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了迎接学校审核评估工作,确保我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达到标准要求,现要求各学院对所属实验室基础信息进行全面更新和完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更新内容及要求
1. 在实验室管理系统中更新完善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基本信息:包括一级、二级实验室名称、编号、所在地点、建筑面积、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建立年份、实验室类型等,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实验室管理制度:进一步梳理、更新、完善学院、各实验室管理制度、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文件、展板、标识。
3. 实验室房间铭牌、安全信息牌内容与实验室管理系统中信息保持一致,及时更新。
4. 及时更新完善实验室开放共享制度、使用记录等,便于评估实验室开放效果。
二、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于4.3日前完成实验室管理系统更新,并将学院实验室房间信息表在系统导出后盖章提交至实验室管理处,我处汇总上报学校评建办。
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