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实验室锂电池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叶旭东发布时间:2025-10-22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防范因锂离子电池使用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上海市教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校园移动电源及锂离子电池等电子产品安全使用管理的工作提示》(安全工作提示〔2025〕第9期)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加强实验室锂电池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锂电池安全风险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锂离子电池因内部短路、过充过放、机械损伤或使用环境不当可能引发的热失控、起火、爆炸等安全风险,牢固树立安全底线思维,将锂电池安全管理纳入实验室日常安全工作的重点内容,切实做到预防为主、管控在前。

二、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明确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人。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锂电池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加强对锂电池采购、存储、使用、充电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全程监管。

三、规范锂电池使用与存储

(一)充电设施配备:批量使用锂电池的实验室,原则上应配备锂电池专用充电防爆柜,确保充电过程安全可控。

(二)严禁违规操作:禁止在非实验区域(如宿舍、办公室等)对实验用锂电池进行充电或测试操作,充放电过程需有人值守。

(三)规范实验流程:实验操作人员须严格遵守锂电池相关实验操作规程,禁止私自拆卸、改装电池,避免机械滥用或电气滥用行为。

四、加强宣传教育与应急能力建设

(一)开展专题培训:各实验室应组织师生开展锂电池安全使用与应急处置培训,提升风险识别和初起火灾扑救能力。

(二)配备应急设施:实验室须配备适用于锂电池火灾的灭火器材(如D类灭火器、灭火毯等),并确保人员熟悉使用方法。

(三)强化警示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宣传,引导师生选购符合国家标准、通过3C认证的锂电池产品,杜绝使用老旧、破损或来源不明的电池。

五、完善废旧电池回收机制

实验室产生的废旧锂电池须按照有害垃圾分类要求,投放至专用回收设施,严禁随意丢弃或混入普通垃圾。

六、强化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请各学院(中心)摸排各实验室锂电池使用情况,将汇总表电子版于119日前发送至sysglc@sdju.edu.cn

学校将组织专项检查,对实验室锂电池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因管理不善、违规操作引发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1022

实验室锂电池使用情况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