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海电机学院资产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叶旭东发布时间:2025-11-17浏览次数:10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及直属单位: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上海电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推进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发展,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鼓励二级单位切实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要求,加强资产管理队伍建设,总结工作经验,树立优秀典范。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2025年度资产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资产管理先进集体评选范围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及直属单位

(二)资产先进个人评选范围

1.在校工作满1年的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

2.各二级单位专(兼)职资产管理人员、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相关工作人员、以及本年度对学校资产管理工作有重大贡献的人员

3.各二级单位限推荐1

二、评选条件

(一)资产管理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所有人员熟悉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熟悉各自资产管理工作职责。

2.部门领导重视资产管理工作,资产管理员对资产管理工作认真负责,资产使用人爱护公物,科学使用。

3.按规定时间进行资产清查,及时完善部门二级台账,资产信息完整率达到100%,且做到账物相符。

4.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做到高效节约、物尽其用,充分发挥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使用过程中的损失和浪费。

5.积极做好资产安全、防护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安排的资产管理工作。

6.积极开展本单位固定资产调剂与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

(二)资产管理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掌握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熟悉掌握自身资产管理工作职责,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

2.掌握本部门资产的存量及增减变动情况,及时更新资产增、减、变动信息,做到帐实相符。

3.在业务上接受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的指导,协助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本部门资产进行有效管理。

4.协助本部门负责人合理配置与调配本部门资产,及时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反映在资产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5.协助本部门负责人开展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积极开展仪器设备技术改造与升级工作。

6.能对本单位日常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对学校资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7.坚持原则,有正义感,敢于追查有账无物的原因,勇于披露资产损坏、丢失等不良现象,谨防国有资产流失。

     三、 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由各二级单位申报或推荐,并填报《2025年度上海电机学院资产先进集体推荐表》(见附件1)《2025年度上海电机学院资产管理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2),2025112716点前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推荐表签字盖章后交至行政楼122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zcglc@sdju.edu.cn

材料要求真实具体,突出重点,文字简练。

根据各单位申报和推荐材料,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结合本年度各单位日常工作情况、年度盘点抽查复核情况、贵重资产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等情况进行考察和评审,并报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审议,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四、奖励

评选资产管理先进集体4个,资产管理先进个人4名,颁发荣誉证书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1117


附件1 2025年度上海电机学院资产管理先进集体申报表.docx

附件2 2025年度上海电机学院资产管理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