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项目负责人:
根据《上海电机学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修订)》规定,设备单机超(含)30万元,单批次超(含)150万元的采购项目,须经大型仪器设备专项验收后报销入固。
兹定于2026年3月18日,组织召开本年度第1次大型仪器设备专项验收会。请需要办理专项验收的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好内部验收工作,并及时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提交专项验收申请材料。
大型仪器设备专项验收申请表等验收材料,请于2026年3月13日,交至临港校区-行政楼-122室-资产管理科。
特此通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