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单位: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保〔2026〕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筑牢学校实验室安全防线,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二级单位要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二)落实检查方案。各二级单位快速制定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时间节点,扎实推动专项自查自纠工作落地落细,确保排查无死角、整改全闭环。
(三)压实责任体系。各二级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将“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三级安全责任体系落到实处,防止责任逐级弱化,打通安全责任“最后一公里”。
(四)深化教育培训。将安全宣传培训贯穿教学实训全过程,培育深厚校园安全文化,通过常态化、多元化培训提高师生风险辨识、规范操作及应急处置能力,尤其做好初次进入或长时间未进入实验室人员做好准入培训,强化应急处置培训,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
(一)二级单位自查( 即日起至6月12日):各二级单位组织进行全面的实验室安全自查,对照参照《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附件2)全面排查实验室风险情况,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发现的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请在实验室管理平台-实验室检查系统中建立实验室检查活动,并开展检查、记录(正常的也要提交),整改审核流程为(实验中心负责人-分管领导-校级管理员)。
(二)校级检查:学校将组织安全检查组对各实验室进行现场抽查,重点核查自查情况、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检查及整改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6月8日
附件1:《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