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第4次大型仪器设备专项验收的通知

发布者:叶旭东发布时间:2026-06-10浏览次数:10

各部门、项目负责人:

根据《上海电机学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修订)》规定,设备单机超(含)30万元,单批次超(含)150万元的采购项目,须经大型仪器设备专项验收后报销入固。

兹定于2026618日,组织召开本年度第4次大型仪器设备专项验收会。请需要办理专项验收的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好内部验收工作,并及时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提交专项验收申请材料。

大型仪器设备专项验收申请表等验收材料,请于202661616:00前,交至临港校区-行政楼-122-资产管理科。

特此通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610



大型仪器设备专项验收—材料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