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通报

发布者:叶旭东发布时间:2026-11-06浏览次数:37


各学院、实验室:


  2026年9月-10月,学校组织专家对267间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并针对检查结果下达了整改通知。截止11月5日,仍有部分实验室尚未完成整改,安全隐患仍旧存在,现将具体清单进行通报。

请各学院、实验室立即开展整改落实,不能立行立改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措施、时间节点、具体责任人,并在实验室管理系统提交。根据上海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事件追责问责办法(试行)文件第六条规定。“(三)发现安全隐患,或接到整改通知,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未经许可擅自启用被封实验室或实验设施设备;(四)存在未落实实验人员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实验室准入制度、项目安全审核制度等情况;(五)存在未制定必要的操作规程,未制定必要的应急预案等情况”。以上都构成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事件的行为。请各学院、实验室务必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