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校园安全综合自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
1.各学院(中心)要高度重视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2.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对照检查要素逐项排查,严禁形式主义。
3.问题导向,闭环管理: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须制定整改计划并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实行“整改销号”管理。
4.强化协同,严肃问责:对因履职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的,将依规追责。
二、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1.各学院(中心)须在6月10日前组织一次实验室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危险化学品(含气瓶)的存放、使用及台账记录;仪器设备(特别是高温、高压、高速设备)的安全状态;消防设施、应急通道、水电气设备的安全状况;危废处理制度、设施等
2.请各学院(中心)于6月10日前将《实验室安全检查及整改报告(6月)》PDF扫描版发送至邮箱:sysglc@sdju.edu.cn。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