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第3次大型仪器设备专项验收的通知

发布者:叶旭东发布时间:2026-05-07浏览次数:10

各部门、项目负责人:

根据《上海电机学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修订)》规定,设备单机超(含)30万元,单批次超(含)150万元的采购项目,须经大型仪器设备专项验收后报销入固。

兹定于2026515日下午,组织召开本年度第3次大型仪器设备专项验收会。请需要办理专项验收的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好内部验收工作,并及时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提交专项验收申请材料。

大型仪器设备专项验收申请表等验收材料,请于202651116:00,交至临港校区-行政楼-122-资产管理科。

特此通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57



附件:大型仪器设备专项验收-材料模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