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做好寒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及寒假期间实验室管理工作,确保我校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现就寒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及寒假期间实验室管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
(一)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各学院(中心)依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对实验室进行全面自查。
(二)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对实验室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重点检查实验室水、电、消防、危化品存储、气体存放、机械电气、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等设施设备安全,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发现的问题隐患逐一登记并及时整改,形成闭环。
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
(一)各二级学院(中心)分管领导、实验中心负责人和实验室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及安全员,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指定专人负责假期内实验室安全工作,定期巡查。
(二)假期中实验室原则上不外借,教学实验室不开放,科研实验室(含研究生实验室)确有需要使用的,填写《假期实验室申请使用登记表》(附件2)并经院长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同时,所在二级学院(中心)应当明确专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严格遵守《上海电机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实施办法》,实验过程中确保人不离场。研究生实验室还应当严格遵守《上海电机学院研究生实验室使用管理规定》,严禁在实验室内违规使用电器、饮食和留宿。研究生假期内独立使用实验室的,应当同二级学院签署《研究生独立实验授权书》,危险实验应当确保至少两人在场,不得进行通宵实验。
(三)假期中不使用的实验室,应当做好水、电、气、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等相关安全防护和封存工作。寒假期间未经允许不得启用实验室。
三、材料提交
(一)填写《实验室安全自查及整改报告》(附件1)并由院长签字、学院盖章。
(二)填写《假期实验室申请使用登记表》(附件2)并由院长签字、学院盖章。有研究生独立使用实验室的,授权书(附件3)应当由导师签字、二级学院盖章。
以上材料请于1月9日前将PDF(扫描版)发送至sysglc@sdju.edu.cn。
四、其它
请各二级学院(中心)按照通知要求, 做好相关工作。若有违反规定造成实验室安全事故的,按照《上海电机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办法》的相关规定追责。
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