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单位:
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三级联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及学校实验室安全相关规定,现将签订2026年度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逐级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与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签订《二级单位2026年度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2.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二级单位与本单位所属各实验室负责人签订《实验室负责人2026年度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参考模板见附件1);
3.各实验室负责人与相关实验人员(教职工、学生、短期访学人员、外来人员等)签订实验室人员安全责任书(参考模板见附件2)。
二、工作要求
1.责任书签订应逐层落实到每个实验室责任人,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实验室房间,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
2.学校与各二级单位签订的责任书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统一发放,一式两份,一份留存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另一份留存二级单位;
3.二级单位与所属实验室负责人签订的责任书一式两份,各单位可在《实验室负责人2026年度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参考模板(附件1)基础上根据学科特点修改后自行打印。签订完成的责任书一份由单位保存,一份交由实验室负责人保存。
4.实验室负责人与实验人员签订的安全责任书一式三份,各单位可在《实验室人员安全责任书》参考模板基础上根据实验室特点修改后自行打印并完成签订。实验人员安全责任书有效期至其离岗、完成学业或合作结束为止。在校期间如更换岗位或指导老师,则需与变更后的实验室负责人或指导老师重新签订安全责任书。签订完成的责任书一份由单位保存,一份由实验室负责人保存,一份交由实验人员保存。
三、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于4月8日前完成责任书签订工作,并将《二级单位2026年度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签订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3)经各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行政楼122)备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38223236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3月30日
